北京市大兴区日前发布打好碧水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涉及27条保卫碧水的具体举措。根据计划,今年年底前,大兴新城地区将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打好碧水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兴政发〔2019〕9号
各相关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打好碧水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已经2019年4月2日区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北京市大兴区打好碧水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一、基本目标
大兴区市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市级考核要求;防止黑臭水体出现反弹;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
二、任务分解
(一)保证饮用水安全
1.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逐步公开镇级、村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2.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现状评价及地下水功能区划研究。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3.配合市级部门实施地下水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公布相关污染场地清单,并开展修复试点。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水务局、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二)深化水环境治理
4.全面完成《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7月-2019年6月)》,新城地区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属地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5.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供排水设施建设规划,确保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6.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试点,研究提出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区水务局、各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7.对工业园区和工业园区以外的废水排放企业,通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委托处理,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年底前完成工业废水直排问题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属地
协办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8.完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相关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各属地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9.完善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对黑臭现象反弹的,重新列入清单,持续实施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属地
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
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0.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和统一安排下,第二、三季度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分别开展1次水质交叉监测,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监测数据。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区水务局、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1.加强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消除大龙河三小营断面劣Ⅴ类水体。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和信息化
局、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2.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配套率力争达到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相关属地
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3.实施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通过建设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工程,因地制宜解决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年底前基本实现城乡结合部村庄、水源地所在村、民俗旅游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属地
协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
财政局、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4.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要求,完成市级下达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后,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委、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属地
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四)开展水生态保护
15.牢固树立"节水优先"理念,用水计划总量37810万立方米(不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中新水总量控制在27010万立方米以内,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0800万立方米。提高用水效率,完成节水型区的创建。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属地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6.推进再生水、雨水等用于生态补水,逐年增加河湖生态补水量。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7.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北运河流域水生态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区水务局、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8.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北运河、永定河等重要河流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生态
环境局、区园林绿化局、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五)深化京津冀水污染联保联治
19.配合市级部门,紧抓国家层面统筹推进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历史机遇,逐步将永定河恢复成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属地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0.做好跨界断面水污染共治,确保出境断面达到水质考核要求。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六)完善水环境管理机制
21.按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河湖巡查,及时发现河湖环境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属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2.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逐步实现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设有排污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持有排污许可证依法排污,强化证后监管。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各属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3.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为重点,加强水污染执法检查。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4.实施重点促进村庄水环境质量达标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并开展考核。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5.结合实际,建立覆盖到村(社区)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体系。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26.实施覆盖到镇(街)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体系,按月监测镇(街)的水环境质量,每月进行考核、评价,由区生态环境局通报约谈大兴区在全市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排名后10位的镇(街)。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7.将2019年碧水保卫战重点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及督查办公平台进行跟踪督办。开展专项考核,将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任务,对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突出问题的镇(街)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水污染防治办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区监察委、区政府绩效办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