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6〕63号)精神,切实做好辽宁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9〕27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6〕63号)精神,切实做好辽宁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9〕27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