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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园区)企业创建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978
核心提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4号)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精神,依据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7〕207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省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企业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企业创建是落实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以建设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企业为抓手,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探索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推进我省工业固废由“低效、低值、分散利用”向“高效、高值、规模化、循环化利用”转变,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力争建设1—2个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10—15个省级工业资源综合用基地(园区)、30—40个工业资源综合用企业,实施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打造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高效利用的产业模式,确保实现2020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比2015年提高8个百分点,促进工业绿色发展。

三、重点任务

以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磷石膏、冶炼废渣、炉渣、煤矸石、污泥、尾矿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类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主,坚持源头减量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因地制宜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企业建设。开展生态(绿色)设计评价、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工艺创新,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完善绿色产业链,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实施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构建和延伸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利用产业链条,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采取全产业链打捆方式引进第三方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探索电子电器、建材、化工等行业工业固废的专业、高效治理及全寿命周期管理。

四、申报条件

拟申报省级工业资源综合用基地(园区)、企业应符合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方向(见附件2),制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规划或工作方案,并纳入当地总体发展规划;要具有良好产业发展环境,近三年(2016—2018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初步形成协作配套的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具备较为先进的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

(一)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园区)。工业固废年利用总量200万吨以上,综合利用率55%以上,综合利用年产值超过1 亿元;拥有1家以上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已实施或拟实施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

(二)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开展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工业固废年利用总量20万吨以上,已实施或拟实施有关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具有先进的综合利用装备和技术,建立了稳定的上下游供应关系,有一定绿色发展示范作用。

五、工作安排

(一)各市(州)组织开展摸排工作。5月底前,各市(州)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分析本辖区内园区、企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指导园区、企业按照《四川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开展资源利用评价工作。

(二)编制建设方案。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遴选园区、企业,并组织力量在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基础上、指导编制2年(2019—2020年)省级基地(园区)、企业建设方案(大纲见附件1);于 2019年6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4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厅。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推进落实建设任务。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建设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发布一批四川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企业名单。并视情况在资金安排、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企业要严格按照通过专家评审的建设方案推进落实。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对基地(园区)、企业规划设计、土地保障、资金拨付、项目审批、 环保达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每年12月底前向我厅提交基地(园区)企业项目建设情况报告,我厅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五)组织评估验收。建设期满前,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基地(园区)、企业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评估或验收,提出明确的评估或验收结论,并将评估或验收情况、建设经验和运营成效报送我厅,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基地(园区)、企业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积极申报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工业转型升级等省级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支持基地(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以及工业绿色发展支撑、研究和服务体系建设等。

(二)落实优惠政策。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有关要求,开展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指导企业申请税费减免,帮助企业落实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三)创新机制体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于基地重点项目建设。探索社会资本和企业参与的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PPP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贷款、信用贷款等多元化信贷支持。大力发展工业绿色制造技术,支持企业和园区开展技术改造、完善产业链,发挥试点示范作用,鼓励引领基地、园区提高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环境和企业效益同步提升。

联系人:经济和信息化厅环资处 李鹏 电话:028—86268630

省循环经济协会 李珍 电话:028—85511488

附件:1.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2.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方向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

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基本情况

(一)本基地(园区)、企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包括本地区行政区划、地理位置、资源禀赋、交通情况、经济发展状况及产业特点等情况。

(二)本基地(园区)、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情况(2015年以来)。

1.各类固体废弃物种类、年产生量、历史堆存量及当前已综合利用的种类、数量等。

2.资源综合利用的方式和途径、具有代表性及大规模使用的成熟工艺、技术和装备。

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种类、产量、产值、利润及就业人数等。

4.资源综合利用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

5.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情况。

6.出台的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重点企业情况(2015年以来)。

1.本地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数量、规模、主营业务、产值、利润及研发能力、技术力量等。

2.各企业利用的固体废弃物种类、来源、数量、主要产品、销售收入、产品流向、采用的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等。

(四)基地(园区)、企业基本情况。

1.基地(园区)、企业的管理机构、区位交通、边界及面积、经济发展状况及主要产业,基地(园区)、企业功能布局等情况。

2.基地(园区)、企业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数量、种类等,基地(园区)、企业在技术、装备、研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及产生的带动效应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设必要性分析。

1.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废弃物产生、处置、利用所面临的技术、标准、政策等方面问题,以及基地(园区)、企业目前在建设运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基地(园区)、企业创建的必要性分析。

二、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基地(园区)、企业创建的总体思路、方案、组织形式及管理办法等。

(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包括本地区(园区)、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的种类、规模、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产值、利润,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体制机制建设等。

2.具体目标。包括基地(园区)、企业主要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量、基地(园区)、企业主要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主要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产量产值、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模式研究和政策完善等方面的指标。

综合利用基地 (园区)、企业建设指标表

注:企业没有2015年基准值时,可以填写2016—2018年任意年基准值,并备注。

三、主要任务

结合基地 (园区)、企业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从规划引导、体制机制创新、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制修订、项目策划与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部门协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基地 (园区)、企业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方面的具体安排。

四、重点项目

从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入手,在现有基础上,提出未来2年内(2019-2020年)对完成基地 (园区)、企业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项目规划。

对重点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综合利用数量、规模、主要产品产值、市场情况、技术路线、投资和经济效益、节能环保设施等进行详细说明,并作出投资估算。

五、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保障体系、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技术支撑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制等方面。

附件2

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方向

(一)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推动电石渣、氨碱废渣、铬盐废渣、黄磷渣、盐泥无害化处置与深度综合利用,强化工业脱硫、生产化工产品等应用,加强化工废渣与水泥、室内装饰等建材方面的应用相结合,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推广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工业副产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的资源化利用,推动副产石膏分级利用,扩大副产石膏生产高强石膏粉、纸面石膏板等高附加值产品规模,鼓励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集约发展。

(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通过对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的B品电池、电动汽车维修企业回收的动力电池、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租赁企业退役动力电池、废旧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退役的动力电池的回收、检测、再利用、拆解、热解分离、湿法分离、制造,打造完整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鼓励产业规范化、集中化、标准化发展。

(三)尾矿(共伴生矿)。开展尾矿、共伴生矿、非金属矿、废石有用组分高效分离提取和高值化利用,协同生产建筑材料,实现尾矿有效替代水泥原料。鼓励资源枯竭矿区开展尾矿回填和尾矿库复垦,推广低成本高效胶结填充。深化尾矿在农业领域无害化利用、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面的利用。鼓励提取有价组分项目与剩余废渣综合利用项目“捆绑式”建设模式,大力推进多种固体废弃物协同利用。

(四)煤矸石。因地制宜,注重煤矸石的整体规划与资源整合;加大采空区煤矸石回填、煤矸石充填和筑基修路的力度;合理推动煤矸石发电、生产建材、复垦绿化等规模化利用。开展煤矸石多元素、多组分梯级利用,推进煤矸石高值化利用,提取有用矿物元素,重点研发煤矸石生产农业肥料、净水材料、胶结充填专用胶凝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

(五)粉煤灰。大力发展粉煤灰规模化利用和高值化利用,重点解决粉煤灰综合利用区域瓶颈问题。开发应用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技术,改造提升粉煤灰生产砌块等新型建材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继续扩大在建材领域的应用规模。持续推动粉煤灰有用组分提取及农业领域应用。加强精细化、高科技化产品的研发,推广粉煤灰分离提取高附加值产品,推动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市场和专业化企业,大幅提高粉煤灰的规模化应用比例。逐步淘汰粉煤灰湿排,强化粉煤灰安全堆存管理。

(六)冶金渣(赤泥)。鼓励冶金渣规模化、高质化利用,加强冶金渣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研究和制定冶金渣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高质量发展以冶金渣综合利用为核心的综合利用产业。积极推动高炉渣、钢渣及尾渣深度研究、分级利用、优质优用和规模化利用。推动有色冶金渣提取有用组分整体利用、含重金属冶金渣无害化处理及深度综合利用;推广技术先进、能耗低、耗渣量大、附加值高的产品,全面实现钢渣“零排放”和有色冶金渣清洁化利用。大力推广低成本赤泥脱碱技术和成套设备的应用。

(七)工业废弃料(建筑垃圾)。推动工业生产中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化工废弃料等工业废弃料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的精细化分类及分质利用,推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推广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成套工艺及装备的应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和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系统。

(八)农林废弃物。有效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强化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完善秸秆处理工艺和收储运体系。鼓励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制糖蔗渣、废竹、尾菜及其他农林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废旧农膜、灌溉器材等以及农林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

(九)其他类。合理推动伴随着新的生产、流通和生活方式而产生且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影响较大的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例如:快递包装废弃物、废弃共享单车、废旧电池(锂电池、蓄电池等)、废弃水处理膜组件、废太阳能板、风力发电机组的废叶片、大型装备(设备)拆解废弃物等。


原标题: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园区)企业创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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