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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山东省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648
核心提示:各市应急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各市应急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02号),加强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管控,防止新上高危高污染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山东省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含44种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目录》),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4月1日。

附件:山东省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4月2日

附件:山东省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


原标题: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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