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再次就《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向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6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部科技与财务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岳子明
电话:(010)66556134
传真:(010)66556127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李丽
电话:(010)84915162
传真:(010)84915187
电子邮箱:li_li@craes.org.cn
附件:1.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
2.《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5月10日
附件1:
附件3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5.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7.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8.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10.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1.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12.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13.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4.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15.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16.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7.国家环境保护矿山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18.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 中心
19.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 中心
20.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 中心
21.国家环境保护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22.国家环境保护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中心
23.国家环境保护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24.国家环境保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信息化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部内征求办公厅、综合司、法规司、生态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