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已经2019年5月10日第6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治理,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战略部署和《“十三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发展理念,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保障,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坚决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着力优化我市生态环境。
二、治理目标
到2019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其中焚烧处理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各县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率达到35%以上。
三、治理任务
(一)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大力推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在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一期)、单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成武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一期)、曹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等4座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建成投产运行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再新建6座、迁建1座、扩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处理能力达到8200吨/日,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其中,2019年底前建成投产运行3座,分别是:牡丹区光大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一期),设计处理能力1000吨/日;成武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二期),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运行5座,分别是:菏泽锦江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迁建项目(一期),设计处理能力800吨/日;市开发区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定陶区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800吨/日;巨野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东明县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各县区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建成投产运行之后,目前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物处理厂规范封场。(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标准。所有新建改建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必须采用先进处理技术、污染控制技术和资源高效回收技术,建设高标准清洁焚烧项目;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对飞灰和渗滤液产生、处置的监管。卫生填埋、生物处理等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也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物处理厂,2019年底前,必须建设处理规模、处理工艺相匹配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对积存渗滤液进行全部处理,对新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达标排放。(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三)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要求,配套建设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的压缩式中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不达标转运设施,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面推行密闭压缩式生活垃圾收运方式,淘汰敞开式收运车辆,配备满足分类品种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车辆,满足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的同时,有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村农业局)
(四)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加快推进市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西侧兴民路污水管网建设,尽快完成厂区污水管网与兴民路污水管网对接,确保厂区处理后的沼液和其他生活污水统一排放入网、无害化处理,2019年6月底之前完成;同时,加快推进市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环保改造,同步完成环保验收,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和利用率。(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牡丹区政府)建立健全全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统筹区域布局,加快推进县区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处理全覆盖,做到应收尽收、应处理尽处理。(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制定出台《菏泽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五)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菏泽市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全面推进、试点先行”,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评价考核体系、群众教育引导体系,探索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方式方法,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和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全市范围内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部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发展理念,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坚决打好这场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每年专门列出财政预算,用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财政分级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费收取等多渠道资金保障体系,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强对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的舆论宣传和跟踪报道,通过制作宣传公益广告片、宣传册和组织学生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地参观等方式,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调度。市政府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定期对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对行动迅速、措施到位、落实有力的县区和单位通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县区和单位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区、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