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8日,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重点强调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我国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在政策方面可谓是修炼终成正果!这是一部截止目前为止,我国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最专业、最全面、最权威、最具有战略意义的官方发文。内容涉及管、控、防、治、测、评等多维的、多角度。具体内容暂不深究,仅仅回顾一下《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成长历程。要从2011年开始。
2011年10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2011-2020年)规划》
环发〔2011〕128号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该《规划》分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主要任务,规划项目和投资估算,保障措施5部分。
规划到2015 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全面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有所改善,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
到2020 年,全面监控典型地下水污染源,有效控制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土壤,科学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2013年04月22日
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水利部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是开展华北平原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及河南省。方案虽然确立了目标,但出于防范和监测层面,控制污染情况发生和监测水质情况为主。
《方案》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加强华北平原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