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污染地块修复工程验收、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等7项技术指南(规范),以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和农用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验收等3个管理办法。详情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日常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替代种植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验收技术规范(试行)》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
附件(详情见大冶政府官网):农用地污染土壤日常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详情见大冶政府官网):农用地污染土壤替代种植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详情见大冶政府官网):农用地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详情见大冶政府官网):农用地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详情见大冶政府官网):农用地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详情见大冶政府官网):大冶地块修复工程技术规范-环境监理(试行)
附件(详情见大冶政府官网):农用地污染土壤治理项目验收办法(试行)
附件(详情见大冶政府官网):大冶地块修复工程技术规范-验收(试行)
推荐阅读:
湖北省大冶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发布实施10项土壤环境管理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