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四川省广元全市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力争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40%左右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左右,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业生产环境废弃农膜基本实现“零污染”;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比重达到68%以上。
广元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省委、市委关于乡村生态振兴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广元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为目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洁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为路径,突出重点领域,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建设生态宜居、青山绿水、美丽田园新农村,促进我市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力争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40%左右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左右,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业生产环境废弃农膜基本实现“零污染”;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比重达到6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实施广元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力争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区)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增加收集点和收运车辆,开展镇乡垃圾中转站提标升级,确保收储运系统运行正常。有条件地区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资源回收,开展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源头减量。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逐步销号。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等区域存量生活垃圾,积极清理农村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白色污染,防止城市垃圾等各类废弃物下乡。(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各项工作均需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居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分类选择污水处理方式与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优先实施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安排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等项目,重点推进脱贫攻坚农房建设户用厕所配套。有效衔接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现40%左右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适宜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运行管护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长效管护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开展建筑工匠等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按有关规定承接村内环境整治、农房建设、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建设与管护。(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依法执行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场(户)赋码备案制度,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组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减排核算制度,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储存、利用设施,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畜禽养殖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技术模式。2019年,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20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面依法关闭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2020年,苍溪县、剑阁县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开展网箱网围养殖整治,依法全面拆除禁止养殖区内的网箱网围养殖设施,取缔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内无证网箱网围养殖,集中整治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内污染水体的网箱网围养殖。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对集中连片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区域开展养殖尾水整治。加快老旧池塘改造,引导养殖场建设进水沉淀池和养殖尾水生态净化池,促进水产养殖基础设施、生产设施装备全面升级。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流水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池塘内循环水养殖、陆基集装箱式健康养殖等。(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调整优化养殖区域布局,明确区域生产功能,科学划定禁养区,2019年市、县两级完成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结合禁养区划定成果,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进一步调整完善县域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坚持种养结合,推进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种养循环发展。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每年新(改、扩)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标准化养殖场。制定养殖产业模式生态化标准,开展养殖产业模式生态化试点。以生态养殖场为重点,带动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1.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动化肥减量化使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推广新型高效肥料,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沼渣沼液还田、绿肥种植技术。推动农药减量化使用,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进高效药械替代,开展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补助试点,加快构建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2020年,主要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秸秆由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深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利用,加大新国标地膜推广力度,推广农田地膜减量替代技术,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和“村回收、乡镇转运、县区集中、市处理”模式,构建集销售、使用、回收、加工为一体,可持续运行的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体系,试点建立“谁生产、谁回收”的农田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管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配合)
3.大力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农业生产节水技术,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污染。2020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整建制打造成片连线的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为载体,集成组装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模式。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打造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行业部门抓治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的工作格局。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责,承担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设置农业农村环保专兼职机构,强化农业农村环境执法监管。
(二)完善经济政策。深入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制定农业投入品减量、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补偿政策。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秸秆和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电价优惠政策。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用地支持政策。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投入机制,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扶持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向农业农村环境治理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三)加强村民自治。强化村委会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责任。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广泛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定期组织督导评估,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污染问题突出、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