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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任务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765
核心提示: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调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任务的通知,全文如下:各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

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调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任务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油田、尾矿库、填埋场等地块相关调查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35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对象全面、准确,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任务由2147个调整为3325个,增加幅度为55%。

一、核实调整结果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需补充列入应纳入调查范围但实际未纳入的大、中规模企业和生产限在15年及以上的小微规模企业。对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企业名单,全省共需新增调查296家企业地块。

2.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油田、尾矿库、填埋场等地块相关调查要求的通知》要求,全省应补充调查各类在运行、已闭库的尾矿库地块及各类正规填埋场。结合“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系统”下发的全省尾矿库、填埋场名单,全省共需新增调查 1093个尾矿库、填埋场地块。

3.按照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工作要求,对任务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全省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名单调整后为1936家。

全省各州(市)任务调查详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请各州(市)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相关工作及质控要求,尽快落实新增任务调查单位,加强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强化外部质量控制与监督检查,保障企业用地调查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2.新增任务原则上可调剂使用云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余资金,不足部分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保障。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27日


原标题: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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