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资讯 » 政策标准 » 正文

广州不再施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274
核心提示: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知,通知显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不再施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鉴别工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知,通知显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不再施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如下: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不再施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环办〔2019〕88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局法规处、环评处、辐管处,市环境技术中心:

经研究,我局决定不再施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管理办法》(穗环办〔2014〕124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7月2日

(联系人:招国杰、杨宇,电话:83203667、832036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印发


 
 
[ 最新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最新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m.cntfj.com

18264179969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