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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526
核心提示:据悉,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此次联合发出通知,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

据悉,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此次联合发出通知,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行动方案(2019-2021年)》。通知明确,将解决城镇污水处理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重点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扎实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为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地级城市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要于2019年10月底前制定污水收集管网“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整治措施,逐步提高地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到2021年,地级城市污水处理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高到100mg/L以上。已达到100mg/L的污水处理厂,要通过管网建设改造,进一步提升进水BOD浓度。详情如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黔建城通〔2019〕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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