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临汾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9年5月3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9号),明确了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省《行动计划》)已直接印发至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2019年生态环境治理“八大工程”的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市区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举措的通知》基本涵盖了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不再单独制定我市2019年行动计划。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省《行动计划》各项工作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及早筹划,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二、市大气办根据省《行动计划》制定了《临汾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承担各项重点任务的市直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要确定承担重点任务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具体任务,落实职责分工,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按照时限、标准、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省《行动计划》工作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市大气办定期进行调度,并将各项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