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政府发布《眉山市东坡区鼓励企业高浓度盐水集中高效处理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对奖补对象、条件、标准、程序等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强全区泡菜食品行业高盐废水治理。按处理成本价的20%对承担高盐废水处理企业进行奖补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鼓励企业高浓度盐水集中高效处理奖补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眉山市东坡区鼓励企业高浓度盐水集中高效处理奖补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区泡菜食品行业高浓度盐水治理,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促进全区泡菜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东坡区境内自行投资建设运营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
二、奖补条件
(一)企业生产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取得完整建设手续;
(二)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设计日处理高浓度盐水不低于100吨,建设投运时间不超过两年;
(三)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建成后,经区经信局、东坡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验收,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企业守法经营,在安全生产、职工合法权益、税收缴纳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奖补标准
(一)建设补贴。2020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的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项目,区财政按总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600万元);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的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项目按总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2021年起建成投运的项目不再奖补。
(二)处理补贴。建有高浓度盐水处理设施的企业,除处理本企业高浓度盐水外,还有处理能力的,应主动承担东坡区境内其他企业高浓度盐水(5度即氯离子30000毫克/升及以上)的处理,并按成本价收取处理费用。成本价控制在100元/吨以内,原则上只计算水、电、耗材、人工等,具体处理价格由企业报区经信局审核。价格审核后,区财政按处理成本价的20%,对承担高浓度盐水处理的企业进行奖补。
四、奖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据本办法相关要求,于每年6月向区经信局申报。
(二)申报审核。区经信局会同东坡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审核组进行审核,并于当年7月出具审核意见。
(三)兑现奖补。区经信局将审核意见、审核结果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拨付兑现奖补资金。
五、监督管理
(一)获得奖补资金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区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限期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