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替代示范项目(第一批)征选活动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依据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沪府办发〔2018〕25号)和《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沪环保防〔2018〕324号)要求,为推动新一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工作(以下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替代的示范项目征选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强化重点行业VOCs减排,通过征集、实施一批低VOCs替代示范项目,传递低VOCs替代技术信息和工艺经验,推广低VOCs替代应用,引导低VOCs替代产业链形成,促进低VOCs替代技术研发创新,为全面实施低VOCs替代提供支撑。
二、活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的低VOCs替代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采用水性、粉末、高固体份、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采用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油墨替代溶剂型油墨;采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胶黏剂替代溶剂型胶黏剂;采用低反应活性等低VOCs清洗剂替代溶剂型清洗剂;采用低反应活性等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原辅材料;以及其它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的生产设备和装置替代。
三、活动程序
(一)征集活动
1. 征集范围
(1)低VOCs替代项目实施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商业等领域拥有涉及VOCs生产、使用作业的,并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底前实施低VOCs替代的单位。
(2)低VOCs替代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为本市低VOCs替代项目提供工艺技术、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运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服务,并合法经营的单位。
2. 征集方式
在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shanghai.gov.cn)和市经济信息化委(.cn)网站公开发布征集信息,采取自主申请方式。
3. 征集时间
2019年12月15日前截止。
(二)示范项目的确定、评价及发布
1. 项目确定。按行业、区域、规模、工艺、绩效等条件筛选有代表性、先进性、实效性的申请项目为示范项目。
2. 项目评价。示范项目实施完成后,申报单位向组织方提交《上海市重点行业低VOCs替代示范项目征集表》(见附件),由组织方安排相关行业、环保、管理方面的专家,通过物料平衡和检测等方法对示范项目的VOCs减排效果、环保合规、低碳节能等方面进行技术评价。
3. 项目发布。2020年2月10日前,组织方根据示范项目评价结果,依据其代表性、先进性和实效性,择优在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shanghai.gov.cn)和市经济信息化委(.cn)网站上发布本次低VOCs替代示范项目名单。
四、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举办,并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服务单位具体实施。
联系人:李亚雯
电 话:021-64085119-2507
电子邮箱:liywsaes@163.com
附件:上海市重点行业低VOCs替代示范项目征集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上海市重点行业低VOCs替代示范项目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