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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月3日-2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781
核心提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2月3日-2月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2月3日-2月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月6日-2月12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00(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731-85698073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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