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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六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617
核心提示: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应对疫情,积极作为,主动谋划,迅速出台六项“硬核”措施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应对疫情,积极作为,主动谋划,迅速出台六项“硬核”措施,简化、服务建设项目审批,开通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提升新建项目环评审批速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实行“承诺制”审批。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的前提下,建设单位承诺后即可先行开工建设。对根据疫情需要临时性建设项目和医疗机构应急增加用于肺炎诊断的影像设备等,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开展“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审批业务咨询采取电话、微信、QQ等形式进行交流答复;业务受理采取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技术评估采取专家函审的形式,确需会议评审的采取网络视频评审,涉及现场核查时采取视频或照片核查等形式;批复文件领取采取邮寄或发送电子公文的方式,力争实现审批全过程“不接触”办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

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运输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制。承担运输疫情防控物资、医疗物资、生产物资、人员装备运输以及运输基本生活物资的机动车,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规定的约束;属于疫情保障防控的建筑施工工地,暂停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止施工规定;生产疫情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检验检测仪器、检测试剂、医疗设备、药品的企业,暂停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限产限排规定。

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邮寄至环评审批部门即可,有效稳定我市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民生的影响。

提速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保障项目加快建成实施,将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建设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区县级环评审批部门,最大限度方便企业。

“店小二”式跟踪服务建设项目。专人跟踪服务冀东、尧柏两条万吨水泥生产线项目、天众一揽子项目、达美轮毂项目等市级重点项目,创造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受疫情影响复产复工的企业,开展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活动,助力企业尽早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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