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深圳市水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对工商企业发放6个月污水处理费补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到: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2020年3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
本实施细则发放的污水处理费具体补贴数额由供水企业提供,供水企业应对其统计数据真实性负责。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资金。
详情如下:
2020年3月12日,深圳市水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对工商企业发放6个月污水处理费补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到: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2020年3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
本实施细则发放的污水处理费具体补贴数额由供水企业提供,供水企业应对其统计数据真实性负责。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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