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要求,我厅对纳入2018年度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的企业环境保护信用情况进行了审核,除106家企业按规定不参与评价外,其余1017家企业的初步审核结果经征求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以及相关企业意见、进一步核实修订和集体审议,形成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评价结果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http://gdee.g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2日至3月26日。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20-85516419
传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五楼执法监督处(邮编 510045)
电子邮件:penghaiqing@gdee.gd.gov.cn
附件:1.2018年广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2.2018年广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不参评企业名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丽华 020-855164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