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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泗阳将征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4元/月/户!你怎么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767
核心提示:3月16日泗阳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关于《泗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告:目前仍是征求意见稿如果你有什么

3月16日泗阳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关于《泗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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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是征求意见稿如果你有什么想法或者建议可以在3.20日之前反应到城管局:联系人:黄亮电话:0527-80296060邮箱:962723200@qq.com

这个《泗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由泗阳县多个部门联合起草的;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产生了垃圾、污染,在运输、处理这些污染时是需要一定费用的,所以,个人感觉出垃圾处理费理所当然;

那么究竟我们要交多少垃圾处理费,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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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可以看到,普通居民、小区住户的收费标准是4元/户/月,由住建局(深水公司)在收水费的时候代征收;如果住户连续3个月用水量合计在3吨以下,免征3个月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对生活垃圾按规定分类的居民户、单位或个人,实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公示。

征收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最终去哪了呢?用来做什么呢?

意见稿中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征收来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全额缴入县级财政专户或金库,统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如果不缴、漏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会怎么样?

一个月4块钱,一48块钱,虽然钱不是很多,恐怕还会有人漏缴或者不想缴,那么不缴或者漏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会有什么后果呢?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拒缴、欠缴、漏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或个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情节较为严重的,可纳入单位法人、自然人的信用评价体系中。

什么时候执行?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以往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对于泗阳即将征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本文留言讨论!


原标题:重磅!泗阳将征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4元/月/户!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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