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打好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日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吉环发〔2020〕3号),通过八项措施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方案,到2020年,一部分基础较好、具备条件的地区,村庄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运行维护机制基本建立,治理基本见效。各市(州)开展污水治理的村庄数不低于本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的10%。到2025年,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实现污水治理设计合理、建设规范、运行稳定、管理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