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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2019年重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476
核心提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2019年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共计46块污染土壤,详情如下: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2019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共计46块污染土壤,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近年来对全市搬迁或关闭的工业企业用地开展的排查,对疑似污染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了《2019年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见附件,以下称《名录》),现予以发布。

发布《名录》目的在于将我市调查评估确定的污染地块向社会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土地污染责任人或所有权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适时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名录》中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前需进行污染土壤修复,修复完成并通过效果评估备案评审后方可使用。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名录》将根据风险管控、修复情况适时更新。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2日

附件: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规划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结合我市近年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和风险评估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制定 了《2019 年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 下简称“《名录》”),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等 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列入《名录》的地块,在完成污染地块修复,并通过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前,不得作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商服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工建筑用地等 用地使用,不得组织土地供应,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 修复无关的项目。

二是加强环境监管。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规划自然资 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落实建设用地修复全过程 监管,密切跟踪异位修复的污染土壤去向及处置效果,加强治理 修复施工现场监管,防止二次污染。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 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落实风险管控措 施,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三是动态更新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及重庆市土 壤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并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及 时填报,并将污染地块名称、土地坐落、主要污染物以及采取的 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等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 方式向社会公开。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在实施供地前,及时查询 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土壤污染 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供对应地块的矢 量范围线,做好与规划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的 信息互联共享,发挥管理系统的辅助决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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