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仓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四至范围:东至南台大道;
西至高盖山;
南至义序机场;
北至安达物流园。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2.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盖山镇中山村、盖山镇新安村。
3.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环卫用地。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 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由仓山镇、盖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