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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仓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土地征收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497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仓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仓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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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四至范围:东至南台大道;

西至高盖山;

南至义序机场;

北至安达物流园。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2.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盖山镇中山村、盖山镇新安村。

3.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环卫用地。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 3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由仓山镇、盖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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