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撑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2020年至2035年,重庆市规划新(改、扩)建垃圾焚烧厂22座(其中8座为原十三五规划项目续建及增补,14座为本次规划新建、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新增焚烧处理能力13900吨/日,总投入资金95.18亿元,各区县基本可以满足2035年远期需求。其中:主城都市区新(改、扩)建垃圾焚烧厂8座(其中5座为原十三五规划项目续建及增补,3座为本次规划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焚烧处理能力8000吨/日,总投入资金49.79亿元;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新(改、扩)建垃圾焚烧厂11座(其中2座为原十三五规划项目续建及增补,9座为本次规划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焚烧处理能力4950吨/日,总投入资金38.99亿元;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新(改、扩)建垃圾焚烧厂3座(其中1座为原十三五规划项目续建及增补,2座为本次规划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焚烧处理能力950吨/日,总投入资金6.4亿元。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及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401121)
联系人:魏枭雄 联系电话:67575869
电子邮箱:cqsthb@sina.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及邮编: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401120)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62668337
电子邮箱:bodahuanping@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EuUPuDfCFDl-0scI_8lzA
提取码:y9yq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