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汾发布关于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临汾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要求,有效控制PM10浓度,推动春夏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蓝天保卫战决战决胜,根据市政府安排,决定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以“一城三区”为主,其他县市参照执行。
二、行动内容
(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一城三区”政府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扬尘控制“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全面开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分类实施管控,能现场整改的,立整立改;情节严重的,实施停工整改,整治不到位不得复工;长期停工的,裸露地面要进行覆盖或绿化。制定出台奖励激励政策,实行差异化管控,树立标杆工地;推行“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依法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行为。
(二)城乡区域裸土治理
对县(市、区)建成区大街小巷、沿街门面与道路连接带、城乡结合部和近郊破损路面实施修复、绿化或硬化,3月底前建立任务清单,明确治理标准,6月底前全面完成,暂时无法实施的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区主、次干道路面坑洼修补,市区规划区裸露地覆盖或绿化。
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公路分局负责国省县乡道路路面坑洼修补。
“一城三区”政府、临汾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路面坑洼修补,乡干路交叉口200米范围内及沿街商铺、门店等门前硬化。
(三)城市大清洗治理
从发文之日起,在日常保洁的基础上,开始为期一周的城市大清洗,包括道路及相关设施、绿化带、树木,机关、住宅小区、国有企业院落及楼宇、楼面,特别是市区重点监控区域内的楼顶要重点进行保洁。以后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同时在大风天气或浮沉天气过后,也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大清洗,做到道路见底色,设施见基色,绿化见原色,建筑见本色,楼顶无浮尘。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区主干道及相关设施、绿化带、树木的大清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公路分局牵头县乡国省道路道路及相关设施绿化带、树木的保洁清洗。
“一城三区”政府,临汾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辖区小街小巷的保洁、各有关单位的大清洗工作。
(四)工业企业扬尘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牵头,“一城三区”政府组织实施,严格工业企业物料堆存、输送和工艺过程扬尘治理,做到物料入棚入仓,全封闭输送、全过程治理,达标准排放。组织开展企业大清洗,彻底清除厂区道路、厂房设备、树木及绿化带积尘、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清洗成果,以后每月一次。组织工业企业对周边50米或管辖范围内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进行全面清理;对企业集聚区周边道路实施清扫保洁,修补破损路面,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硬化裸露地面;对存在违法占地行为的,进行严厉查处。6月底前完成,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采取临时苫盖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作为春夏季的一项重要环保工作,迅速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展开行动,确保治理成效。
(二)认责认干。各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严格整治标准,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推进措施,快速实施,持续强化,确保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城市和工业大清洗要注重保洁方式,严防二次污染。
(三)信息上报。市大气办将建立工作信息定期上报制度,本通知下发后,3月31日前要将本单位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大气办,以后每月25日前将本月进展情况报回,联系人:王鹏凯,联系电话:2223567,报送邮箱lfsdqzhb@163.com。对响应不及时、组织不得力、整治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