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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正式发布 10月1日开始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999
核心提示:日前,住建部发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详情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0年第3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日前,住建部发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详情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0第3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283-2020,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4.2.9、4.3.2、4.3.3、5.1.6、5.3.3(1、2)、5.5.1、5.5.2、6.4.1(1)、6.4.2(1)、7.1.4、7.2.2、7.3.4(1、2、3)、8.1.2、10.1.1、10.2.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月16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 号)的要求,由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对国内一些(精细)化工园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1章和1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厂址选择与工厂总平面布置、工艺系统及生产设施、仓储设施、管道布置、厂(库)房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澄江路788 号,邮政编码:20024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第一起草单位: 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参编单位: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华东理工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凯赢达化工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加单位: 上海浪东科贸实业有限公司

1 总则

1.0.1 为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精细化工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

合理。

1.0.4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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