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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561
核心提示:各区、新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和全面消除黑臭水体行动的命令》发布以来

各区、新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

《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和全面消除黑臭水体行动的命令》发布以来,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众志成城、尽锐出击,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全市水环境实现历史性转折,159个黑臭水体、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已全部不黑不臭,茅洲河、深圳河等五大河流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标准,PM2.5年均浓度降至24微克/立方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缺口逐步补齐。但对标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碳排放强度等未达到考核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圆满收官,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要求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紧盯目标全力冲刺

●中央要求深圳建设“可持续发展先锋”,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省委省政府下达深圳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目标是: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96%,PM2.5年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28.6%,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各区新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约束性指标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不留退路,咬定目标奋力冲刺,全面夺取污染防治攻坚战决定性胜利。要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提前完成目标要求的进行正向激励,对未完成目标要求的进行约谈、通报,按规定严肃问责。

二、持续攻坚克难,聚焦短板决战决胜

(一)开展“水污染治理成效巩固管理提升年”工作。

推动治水从“治污”向“提质”迈进,水环境从旱季达标向旱雨季全天候达标转变,推进正本清源改造、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效能品质提升、暗涵整治、排水专业化管理、“散乱污”企业监管、点源面源污染防治、小微黑臭水体湖长制、水生态环境修复、智慧流域管控体系“十个全覆盖”,实现长制久清,2020年五大干流考核断面及74条一级支流、42条入海河流达到地表水Ⅴ类及以上,26条入库河流达到地表水Ⅳ类。

(二)深入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

着重解决臭氧污染问题,开展臭氧防控技术攻关,狠抓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前体物协同减排。

强化工业源排放管控,完成455家重点企业综合整治,全面拆除非法油性涂料和溶剂的生产线,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扩大“绿色物流区”,推广新能源车,淘汰老旧车6万辆,加强黑烟车科技监测管控,开展老旧汽油车排放和油品质量专项整治。

巩固船舶污染防治成效,全市岸电使用率提升到8%以上。

落实工地扬尘“7个100%”措施,开展裸露土地“清零行动”,严禁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

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达到96%,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区臭氧浓度控制在125微克/立方米以内。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碳普惠等低碳试点。

(三)加快“无废城市”建设。

●积极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市场、技术、监管体系。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现原生垃圾趋零填埋。

●发展绿色快递,构建动力电池逆向回收体系,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打通再生资源产业链。

●加快建筑废弃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综合利用能力达到1000万立方米/年,推进6处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建设。

●加快污泥深度脱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泥含水率降至40%以下,建成华润海丰电厂污泥掺烧项目并投产。

●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新增危险废物收运处置能力15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2.2万吨/年。

●加快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建设。

(四)打好净土保卫战。

构建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专项调查评估,发布全国首部土壤背景值地方标准,将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纳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入库储备及余泥渣土转运处置过程监管程序。持续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完成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2020年宝安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分别完成100亩、415亩、266亩、78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市受污染地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五)开展“利剑四号”等专项执法行动。

厉行铁腕治污,突出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和科技执法,强化“两法衔接”,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入河、入管、入海三类排污口开展“查、测、溯、治”溯源执法,对固定污染源实施“摸、排、分、清”规范化管理。严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及设施和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执法。

三、坚持先行示范,大力推进环境

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突出精准治污。

聚焦攻坚目标,盯紧臭氧、氨氮、总磷等重点因子,冬春季节细颗粒物及夏秋季节臭氧污染防治、雨季污水溢流等重点环节,茅洲河共和村、龙岗河西湖村断面等重点流域,精准施策、靶向治疗,集中优势力量重点攻坚,务求必克。强化政策统筹,实行差别化管控,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坚决防止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

(二)突出科学治污。

遵循治污规律,发挥科技力量,提高治污攻坚科学性、有效性。开展臭氧等“卡脖子”问题技术攻关,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智慧平台建设,加强会商预警、形势研判和技术指导服务,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三)突出依法治污。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和修复制度,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四)突出共治共享。

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定期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和成效。加强宣传报道,鼓励公众参与,形成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姿态,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决心,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可持续发展先锋”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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