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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设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治理修复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首批)人选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260
核心提示:黑龙江省发布建设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治理修复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首批)人选的公示,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黑龙江省发布建设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治理修复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首批)人选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我省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要求(环办土壤〔2019〕63号),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建立了我省“建设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治理修复项目评审专家库”,经向相关单位征集筛选,共选出110位入库专家(首批)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5月28日-6月1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来信反映和社会监督(寄信地址: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空间用途管制处;邮编:150090;邮件:trsthjc@163.com,hljsgtkjytgzc@163.com)。

附件:1.入库专家资格条件

2.入选专家(首批)名单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

入库专家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能够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廉洁的评审原则,遵守专家评审活动的规章制度;

2.熟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国家和本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掌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报告评审规范和要求;

3.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涉及的专业或行业中有较深造诣和较高声誉,熟悉其专业或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6.自愿参加评审活动,自愿签订保密协议。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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