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的要求,我局委托郑州市节能监察局对全市电解铝、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2019年度能源消耗情况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现将节能监察工作结果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公示期为2019年6月12日至6月19日。
单位:郑州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电话:67185458 电子邮箱:zzjwn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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