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发布2020年武汉市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详情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0年武汉市重点
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确定了2020年全市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筛选条件,组织各区和有关部门报送了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经研究,决定将118家工地、28家混凝土搅拌站列入《2020年武汉市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督促辖区内被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的单位,按照《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技术要求》安装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于2020年7月31日前与监控平台联网,并加强监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数据正常传输。
二、对逾期未按照规定安装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扬尘自动监控设备的,由辖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三、市空气质量办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各区推进辖区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安装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联网的时序进度予以计分。
四、被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的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报经辖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拆除扬尘自动监控设备。
联系人:黄运动
联系电话:85807053、85805773(传真)、13007148149
邮箱:1050738340@qq.com
附件:1.2020年全市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工地)
2.2020年全市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混凝土搅拌站)
3.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技术要求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