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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验收移交暂行办法(修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782
核心提示: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兖矿集团、山东能源集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兖矿集团、山东能源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验收移交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对《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验收移交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重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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