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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31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建设,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建设,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责,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意见建议格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8月7日。

联系人:自然生态保护司

电话:(010)65645424、 65645426

传真:(010)65645429

电子邮箱:reserve@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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