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资讯 » 政策标准 » 正文

江苏: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9月1日起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583
核心提示: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详情如下: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局)、直属单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厅执法监督局杨辉;联系电话:025-58527519)

 
 
[ 最新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最新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m.cntfj.com

18264179969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