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环保网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
全文如下: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0年第二季度我厅印发了2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小组意见;审批了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和我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环评文件编制和编制人员监管,在组织审查规划环评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应严格把关,重点关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规范性。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管理,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提高编制效能,做到高效优质地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0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注:环评文件编制时长,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单位开展环评工作之日起,至环评文件受理之日为止的时间。
原标题: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