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京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谋划、建管并行、综合实施、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工作思路,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保障南京生态安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建设。
二、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垃圾分类方式,改革现行垃圾投放、收运模式,形成分类投放、转运、处理紧密衔接,设施体系运行“科学、环保、规范、高效”,全程服务管控信息化体系有效支撑,源头减量政策和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完备的垃圾分类体系。2020年,餐厨、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达到750吨/日以上。基本实现全民参与,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目标。202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10000吨/日,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150吨/日。垃圾分类成为全民自觉行动,形成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健全,分类收运精细顺畅,分类处理优质高量。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所有居住区开展垃圾分类,商业街区、沿街单位实行沿街定时分类直收,提升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装修垃圾集中暂存点,加强对居民分类投放的引导。2020年,60%居住区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40%居住区集中分类投放,示范小区先行先试,实施前充分宣传,实施中精准指导,对分类投放居民实行积分奖励措施。
(二)加强专业分类收运服务。整合分类收运力量,交由规模化、实力强的专业企业承担,推动专业企业承担小区垃圾分类收运,鼓励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竞争的方式参与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根据分类类别不同,实行“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
(三)加强精准信息管理服务。建立垃圾分类信息平台,对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全过程精准管控。结合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探索智能监控装置在垃圾分类投放环节的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垃圾分类信用档案,创新拓展垃圾分类信用档案应用方式,逐步将垃圾分类信用档案纳入个人、单位诚信管理系统。2020年,建成垃圾分类信息平台一期,试运行餐厨垃圾、市民积分、预约回收、旧物交易平台。将个人、单位垃圾分类行政处罚纳入垃圾分类信用档案记录。
(四)加强基层组织动员力量。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形成基层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管委会)、物业服务单位“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组织动员社区各类群团成员、小区业主参与小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开展签订居民公约活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五)加强物业企业督促指导。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的督促指导,制定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培训。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市级示范小区评比、星级小区评比及市、区两级物业管理专项检查中列入垃圾分类的相关内容。
(六)加强公共机构示范作用。继续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带头作用,开展“不使用一次性纸杯”倡导活动,定期检查考核并通报。学校、医疗机构、文艺演出场馆、旅游星级饭店、体育场馆、长途汽车站、公园、公交、地铁、旅游景点等要加强科学管理和宣传引导。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党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区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采取通报、处罚、追责等措施,规范单位分类行为。2020年,每个区打造3—5个典型案例,用于引导宣传,切实提升分类质量和效果。
(七)加强学校垃圾分类教育。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教材或知识读本,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假期社会实践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内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
(八)加强社会宣传动员引导。组建垃圾分类宣教讲师团和宣讲队,每个街道设置一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站,组织社区开展“入户宣传百分百”活动。加强媒体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投播力度,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公交车、地铁、商业广场等公共场所多频次宣传普及垃圾分类。2020年,组织培训20000名垃圾分类志愿者(秦淮、鼓楼、江宁区各2500名,其他区各1500名)。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大家谈”活动,围绕小区、机关、企业、学校、公共场所等如何做好垃圾分类广泛交流互动,加强宣传普及。
(九)加强监督考核激励作用。建立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环节分类质量管控机制。鼓励市民监督举报混收混运问题。定期对各区进行设施达标率、实效达标率、服务满意度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各区对应条口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进学校、医院、文化、体育、景区、宾馆、公园、机场、汽车站、火车站等单位和场所的垃圾分类工作。
(十)加强垃圾分类执法保障。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执法规范,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垃圾分类培训,开展常态化垃圾分类执法巡查和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专项检查,及时查处乱倒垃圾、乱倒污水、混装混运等行为。各区垃圾分类执法案件数量和质量纳入环卫执法案件考核。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建成溧水天山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500吨/日),加快江北焚烧厂二期(2000吨/日)、六合焚烧厂(1000吨/日)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江南、江北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促进项目的实质性落地,为垃圾焚烧处置提供兜底保障;至2022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0000吨/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二)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建成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二阶段)、六合餐厨处理设施,开工建设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栖霞餐厨处理厂,力争开工建设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至2022年,全市餐厨、厨余垃圾集中处理总能力达到2150吨/日。农贸市场果蔬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继续推行餐厨、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置,大专院校、大型医院、大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等再设置一批小型餐厨处理机。
(三)加快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市城建集团加快开展江北、江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展城东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同时相关属地政府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尽快形成处置能力;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四)加快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在仙林大学城、河西新城各建设一座绿化废弃物处置场。同时推进各区绿化废弃物分散就地处理模式,按计划建成处置场覆盖本区域范围,逐步实现绿化废弃物不再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五)建立有害垃圾处理渠道。推进全市有害垃圾回收处置渠道建设,加快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设,做好有害垃圾回收集中暂存工作,推进全市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建设,保障有害垃圾规范处置。
(六)全面升级垃圾转运体系。新建市级城东大型转运站、玄武尧红路转运站、秦淮白下科技园转运站、鼓楼幕府东路转运站、栖霞西岗转运站、江宁汤山转运站、浦口江浦转运站,升级江宁麒麟转运站、江北新区沿江转运站、浦六路转运站,2020年完成立项前期工作,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建成,新增垃圾转运能力3800吨/日;取缔扰民突出中转站,改造为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等环卫设施;升级改造保留的小型中转站,落实密闭化作业,提升环保水平,规范渗滤液处理体系,2020年完成30%,2021完成60%,2022年完成100%;落实厨余垃圾专项收运,由源头收集至厨余垃圾转运站或末端处理设施。
(七)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布局。新建的住宅小区、商用写字楼、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医院、农贸市场、工厂等同步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新建小区和出新改造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点与小区建设、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存量小区逐步提升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点,至2020年完成60%,至2021年完成100%。
(八)推进“两网融合”设施建设。建设“回收服务点、回收服务站、回收中心”三级“两网融合”体系,形成市民交投便捷、企业物流畅通的系统。源头布点上,在居住区、商务街等建设一批“回收服务点”,可结合垃圾分类收集点、装修垃圾收集点、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教育站一并建设;中间转运上,以街道为单位,建设一批“回收服务站”,对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回收、存储、分选、打包、转运,对可用物品进行整修,方便旧物交易利用;后端处置上,以区为单位建设区域回收中心,市级建设板桥、城东2座分类拆解回收处置中心,具备商品交易、分拣加工、仓储配送和配套服务等功能,进行托底保障服务。
(九)加快推进环保产业园规划建设。推进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六合、高淳、溧水环境园以及栖霞固废资源化利用中心等园区规划编制,结合我市空间规划总体布局,对垃圾处理设施提早布局、明确厂址。尽快明确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的园区定位、规划方案、产业布局和具体实施计划等内容。根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时序,同步实施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市政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五、保障机制
(一)完善条例配套实施办法。加强《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研究制定条例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对垃圾分类突出贡献单位、住宅区、农村居住区和个人给予奖励,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
(二)研究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多排多收、分类少收”原则,研究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办法,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采取“先餐厨垃圾,后其他生活垃圾”和“先单位,后居民”的步骤分步实施。
(三)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制定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导则和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标准等,明确分类投放方式、实施步骤、要求;制定垃圾分类实效达标考核细则。
(四)推动源头减量。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对制售不合格塑料袋的企业、个体商户严格执法处罚,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或免费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定限制住宿、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和限制过度包装的政策。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加大净菜加工企业及相关农业加工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五)健全管理体制。优化调整区、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每月统筹调度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市、区、街三级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及其职责,配置专职人员,街镇一级机构与城管执法(综合执法)分设。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将垃圾分类纳入部门绩效管理指标,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坚持管理重心下移,着重加强街镇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主导作用,强化社会共治,充分调动社区资源推进垃圾分类。
(六)加强资金投入。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奖补办法,对完成年度目标的区给予奖励。落实小区分类收集点、分类收运车辆、区街“回收服务点、回收服务站、回收中心”、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购置及运行经费。推进收运处置服务市场化。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采用“直收”模式,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附件:1.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2.重点建设项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