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至27日,唐山市以东北风、西风和南风为主,温度高、光照强,预计出现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中度污染过程。按照河北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臭氧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20]112号)要求,在《唐山市2020年8月-9月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基础上,自24日19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釆取以下加严管控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1、钢铁企业
(1)古冶区:国义特钢1台180㎡烧结机和1台120㎡烧结机停产;春兴特钢1台105㎡烧结机停产;唐钢不锈钢1台132㎡烧结机停产。
(2)丰润区:天柱钢铁1台320㎡烧结机停产。
(3)开平区:唐银钢铁2台90㎡烧结机停产。
(4)丰南区:经安钢铁2台120㎡烧结机停产;瑞丰钢铁1台200㎡烧结机和4台96㎡烧结机停产;东华钢铁1台120㎡烧结机停产;凯恒钢铁1台112㎡烧结机和1台198㎡烧结机停产;纵横钢铁1台426.6㎡烧结机停产。
(5)滦州市:东海钢铁1台210㎡烧结机和1台120㎡烧结机停产;东海特钢4台180㎡烧结机停产;金马钢铁1台180㎡烧结机停产。
(6)迁安市:轧一钢铁1台90㎡烧结机停产;九江线材4台90㎡烧结机和1台152㎡烧结机停产;荣信钢铁100㎡烧结机和1台200㎡烧结机停产;松汀钢铁1台198㎡烧结机;燕山钢铁1台90㎡烧结机、1台132㎡烧结机和1台300㎡烧结机停产;鑫达钢铁2台96㎡烧结机和2台160㎡烧结机。
上述企业在产高炉通过降富氧、降顶压等方式,每天20时至次日6时,在产高炉降低生产负荷不低于30%;球团、石灰窑停产比例不低于30%。最大限度提高各煤气用户利用率,将高炉、转炉煤气放散降至最低,确需放散的要确保点燃放散。
2、铸造、独立轧钢停产;砖瓦窑、独立石灰窑和耐火材料停止进新料,蹲火保窑。
3、涉VOCsX业企业和涉VOCs工序停产(釆用蓄热燃烧,催化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企业,连续性生产企业及工序除外)。
4、每日7时至19时大中型装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等停止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应急抢险工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