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鲁 市监标函〔2020〕56 号)要求,我厅组织对 39 项地方生态标准 进行了复审,形成《山东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复审结论(征求意 见稿)》(以下简称《复审结论》)。现将《复审结论》发给你们, 请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于 9 月 21 日(星期一)前反馈我厅为盼。 联系人:费小芹 0531-66226946,66226932(传真)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鲁 市监标函〔2020〕56 号)要求,我厅组织对 39 项地方生态标准 进行了复审,形成《山东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复审结论(征求意 见稿)》(以下简称《复审结论》)。现将《复审结论》发给你们, 请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于 9 月 21 日(星期一)前反馈我厅为盼。 联系人:费小芹 0531-66226946,6622693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