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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绩效分级结果初步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841
核心提示:日前,扬州初步公示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绩效分级结果。详情如下:关于对扬州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绩效分级结

日前,扬州初步公示2020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绩效分级结果。详情如下:

关于对扬州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绩效分级

结果的初步公示

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目前,扬州市已初步完成绩效分级企业评定工作,拟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A级企业1家、B级企业22家,引领性企业4家。

现将我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绩效分级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所异议,请于2020年9月16日18:00前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14-80988586)。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4日

扬州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绩效分级结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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