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和审批工作的需要,提高技术评估服务环评审批的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11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诚实守信,依法合规。
(二)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技术规范和要求。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离退休人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五)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现场考察和承担评估工作,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六)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无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方式
广西辖区内科研、设计、高校、行业协会、企业、社会团体及与环保工作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专家征集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方式,由单位推荐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现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内的专家,应按本次最新的申报要求重新申报。
(二)申报材料
入库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相关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扫描件到指定邮箱);
2.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表》并署名、盖章(快递纸版原件邮寄到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扫描件和电子表格发到指定邮箱);
3.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快递纸版原件邮寄到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或推荐单位于2020年10月31日前按前述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四)审核确定
在申报材料基础上,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严格筛选确定名单,并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梁静、吴开庆;
联系电话:0771-5300965;
联系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邮箱:gxhbpg@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22日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