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839号)要求,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网上申请、矿山自评、第三方评估、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的程序完成了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全省共有32家矿山通过遴选。
现将通过遴选的矿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至9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凡以匿名方式、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联系人: 孟庆富 024-62789117,62789113(传真)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附 件:辽宁省2020年度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公示名单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22日
辽宁省2020年度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