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保障人体健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hbepb.hebei.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石宁
联系电话:0311-87806302 87806301(传真)
电子邮箱:hbsdqb123@126.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编:050051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