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发布《工业锅炉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广东省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工业锅炉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2020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门市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广州广一大气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绿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自202□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解释。
工业锅炉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工业锅炉烟气脱硝工程的术语与定义、总体设计、脱硝工艺系统、材料和设备选择、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和环境保护等提出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SNCR-SCR联合脱硝法和炉内干法脱硝法等工艺,适用于以燃煤、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和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烟气脱硝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其他工业锅炉烟气脱硝工程,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压力容器
GB/T2440尿素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20801压力管道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DL/T296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导则
DL/T335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
DL/T5257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程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56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HJ56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JB/T12539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系统运行条件
DB44/765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于适用于本标准。
3.1烟气脱硝系统fluegasdenitrationsystem2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脱除烟气中氮氧化物(NOX)的系统。
3.2还原剂reductant烟气脱硝系统中用于与烟气中氮氧化物发生还原反应的物质及原料。
3.3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工艺ivenon-catalyticreductiontechnology在特定的温度窗口(850°C~1150°C),不使用催化剂的条件下,利用还原剂有选择地与烟气中氮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氮气、水和二氧化碳的工艺,简称SNCR脱硝法。
3.4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ivecatalyticreductiontechnology在烟气温度为200°C~420°C之间并有催化剂的作用下,利用还原剂有选择性地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氮气和水的工艺,简称SCR脱硝法。
3.5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hybridSNCR-SCRtechnology在SNCR的下游设置SCR,利用SNCR未完全反应的还原剂,在催化剂层继续脱除烟气中的氮氧化物以满足环保排放要求的一种脱硝工艺。
3.6炉内干法脱硝工艺drydenitrationtechnologyinboiler在炉内喷入干粉脱硝剂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氮气和水的工艺。
3.7脱硝效率denitrationefficiency脱硝装备脱除的NOX量与未经脱硝前烟气中所含NOX量的百分比,可按下式计算:
4总体设计
4.1一般规定(总则)
4.1.1在工业锅炉烟气脱硝工程中应该规范脱硝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4.1.2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业锅炉时,烟气脱硝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1.3烟气脱硝工程的工艺应根据工业锅炉的生产工艺、烟气性质和生产负荷条件确定,选用SCR脱硝工艺时烟囱排放口氨的逃逸率不得大于3.8mg/m3;选用SNCR脱硝工艺时烟囱排放口氨的逃逸率不得大于7.6mg/m3;选用SNCR-SCR脱硝工艺时烟囱排放口氨的逃逸率不得大于3.8mg/m3。
4.1.4工业锅炉烟气脱硝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同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5烟气脱硝工程不得影响工业锅炉的正常生产。
4.1.6烟气脱硝系统的布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满足环境保护、安全防火、防爆、防毒和职业安全卫生等要求。
4.1.7烟气脱硝系统的使用寿命及检修维护周期应与锅炉主机一致。
4.1.8烟气脱硝系统所需电源、水源、气源和汽源宜由主体工程提供。
4.1.9脱硝工程的施工不得破坏厂区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不得削弱建筑物的荷载承受能力。建筑物内因增加设备形成荷载时,应进行荷载核算。荷载超重时应对建筑物进行加固处理。
4.2烟气脱硝技术选择
4.2.1遵循的原则a)应根据锅炉运行年限、锅炉燃烧室结构、燃料、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规划、污染物排放总量、脱硝效率要求、还原剂类型、水汽气源等条件,结合厂区位置、场地布置、废气排放等因素和条件,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b)脱硝系统应适应锅炉负荷和燃料变化,且不应影响锅炉的效率;c)应控制脱硝后产物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对下游设备的腐蚀和堵塞。
4.2.2工艺选择a)应优先考虑加装或改造低氮燃烧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时尽量减少对锅炉效率的影响,应考虑对着火稳燃、燃烬、结渣、腐蚀及汽温等因素的影响;b)新建和扩建锅炉宜采用SCR脱硝工艺;c)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氮氧化物浓度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宜采用SNCR或炉内干法脱硝工艺;d)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工艺后仍不能达标,可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
5总图设计
5.1烟气脱硝系统的工艺及布置方法应综合考虑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环保节能等因素,并与工业锅炉主体设计相协调。
5.2总图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a)工艺流程合理,烟道短捷,满足防火、防爆、防毒的要求;b)交通运输便捷;c)处理好脱硝系统与工业锅炉、生产与生活、生产与施工之间的关系;d)方便施工,有利于维护检修;e)充分利用厂区公用设施;f)节约用地,工程量小,运行费用低;g)符合环境保护、劳动和工业卫生要求。
5.3改造增建脱硝系统时,应尽量避免拆迁正在运行的主体设备的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当无法避免时,也应采取合理的过渡措施。
5.4烟气治理设备建、构筑物中防火设施的布置、防爆应符合GB50016、GB50222的要求。
5.5还原剂的卸料和储存场地宜布置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区域。
6烟气脱硝工艺系统
6.1系统组成与流程
6.1.1SNCR脱硝系统一般由还原剂储存与制备、输送、计量分配、喷射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及辅助系统组成。其中,还原剂的储存与制备包括尿素储仓或氨水储罐,以及尿素溶解、稀释等设备;还原剂的输送包括稀释水管道、还原剂管道及输送泵等;还原剂的计量分配包括还原剂、雾化介质和稀释水的压力、温度计量设备,以及流量分配设备等;还原剂的喷射包括喷枪等;辅助系统包括电气系统和热工自动化系统等。SNCR脱硝系统工艺流程图如图1、图2所示:
6.1.2SCR脱硝系统一般由还原剂系统、催化反应系统、公用系统、吹灰和辅助系统组成。其中,还原剂系统包括还原剂储存、制备、供应等设备;催化反应系统包括烟道、氨喷射及混合装置、稀释空气装置、反应器、催化剂等;公用系统包括蒸汽系统、废水排放系统和压缩空气系统等;吹灰系统可采用蒸汽吹灰器或声波吹灰器;辅助系统包括电气系统和热工自动化系统等。SCR脱硝系统工艺流程图如图3所示:
6.1.3SNCR-SCR联合脱硝系统一般由SNCR脱硝系统全套设备与SCR脱硝系统的部分设备组成。其中SNCR脱硝部分可参照SNCR脱硝系统工艺设计并适当增加还原剂的喷量设计;SCR脱硝部分包括烟道、反应器、催化剂、吹灰器等设备,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氨喷射设备。SNCR-SCR脱硝系统工艺流程图如图4所示:
6.1.4炉内干法脱硝系统一般由干粉脱硝剂储罐、气力输送干粉设备、干粉喷枪等组成。该工艺采用气力输送设备将干粉脱硝剂通过喷枪喷入高温炉膛或烟道,脱硝剂在高温条件下迅速分解为活性氨等小分子还原剂,并与烟气快速混合,通过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的原理,将氮氧化物还原为氮气。炉内干法脱硝系统工艺流程图如图5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