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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95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我部对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我部对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2019-2020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确定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我部请各地方提交了有关材料并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了《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现就《实施方案》和《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张瑜、曹园树

电话:(010)65645640、65645634

传真:(010)65645664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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