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发布《《山东水泥企业2020-2021年釆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日0时-2021年3月31日 24时山东水泥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错峰生产,停产4个月。
2019 年 11 月 15 日 0:00-2020 年 11 月 30 日 24:00 期间, 未完成错峰生产160天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20年12月1 日前严格落实补停计划以补足错峰生产时间。
因积极落实釆暖季错峰生产、其他时期错峰生产及各市县(市、区)组织的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任务, 错峰生产总时间超过160天的企业,可按照实际超出天数经企业申请、协会核准后于2021年3月份提前恢复生产进行抵冲。
对承担特殊任务的企业要求:
1、依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要求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特殊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 线,实行“一企一申请”。相关企业 于2020年11月25日前向 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承担特殊任务的申请和补足错峰生产时间的计划方案。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组织行业专家组进 行现场审验,并将结果提报相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经批准承担特殊任务的企业于 2020年11月30日前将 承担特殊任务的申请、补足错峰生产时间计划方案报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备案。
3、釆暖季错峰生产期间承担特殊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补足错峰生产时间计划方案中必须明确采暖季错峰生产结束后 补足错峰生产时间的具体时间安排,且 补足错峰生产的时间不冲抵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在2021年酷暑优天、雨季、农忙时节 和重大活动组织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少于40天的错峰生产时 间。未能按照补足错峰生产时间计划方案执行的,一律为违规行为。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