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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进一步做好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972
核心提示:日前,德阳经信局转发四川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旨在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大气环境

日前,德阳经信局转发四川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旨在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全文如下:

转发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德阳高新区发经局、凯州新城经发部:

现将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2020〕6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2020〕64号)

联系方式:黄海 联系电话:2515276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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