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全文如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的“交账”之年。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化学品、尾矿库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全力打好新冠肺炎疫情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攻坚战
疫情发生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以生态环保铁军的责任担当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全局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定位,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迅速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对强化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并建立全市医疗废物联防联处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统筹调度全市医疗废物收运和处置,实现医疗废物当日收集、当日转运、当日处置。根据我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增加趋势,我局提前谋划、主动作为,于2019年年底启动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建;今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后,在做好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处置设施扩建。目前,我市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置工艺核准规模已由8吨/日增加16吨/日,正在全力推进火法焚烧处置工艺5吨/日项目,以解决结构性能力不足问题。
二、按时完成2019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公告的编写和公告工作
经对相关信息、数据收集分析,我局完成了《2019年度赣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按要求上传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时在市局网站上公告。2019年,赣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726.8107万吨,与2018年相比,全年减少85.6627万吨,产生总量下降了10.54%。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去向是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为98.86%;2019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7249万吨,与2018年相比,全年增加了4.387万吨,产生总量上升了69.22%,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8.0612万吨,处置量6.6097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为99.86%。
三、积极推动钨渣处理处置取得关键性进展
我局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我市钨行业因钨渣问题而面临的困难,为把钨渣列入豁免管理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将钨渣列入了水泥窑处置豁免管理,该名录于2021年1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推进钨渣处理处置工作,我局近两年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钨冶炼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指南 第1部分:水泥窑协同处置(DB36/T 1295.1-2020)》和《钨冶炼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指南第2部分:玻璃化处理(DB36/T 1295.2-2020)》2项江西省地方标准,2项标准于2020年10月22日开始实施。通过多方努力,江西省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开展钨渣“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支持,在符合相关标准条件下,钨渣在运输和利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