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发布关于调整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详情如下: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发改价格〔2020〕859号
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建议》(甘科投〔2020〕214号)收悉。根据《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甘价服务〔2005〕84号)等文件精神,经成本监审,现就调整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医疗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一)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为:3.3元/床·日。
(二)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收费标准为:60元/月·科室。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执行原核定的收费标准。
相关医疗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执行原标准不变,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现行收费标准为上限,具体收费标准由企业协商确定。
相关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上限标准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请你公司积极督促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定期(每半年)报送收费情况报告表。
(二)本批复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原《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30号)同步废止。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