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对2020年第三批申报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评价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及评审。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及时提出,公示时间:2021年01月12日—2021年01月18日。公示期满后,我会将对符合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评价条件的企业予以公告及发证。
本能力评价是针对广东省内协会的会员单位开展的,立足于行业自律的自愿性第三方评价活动,不作为任何市场准入条件。
附件:2020年第三批通过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评价评审单位公示名单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01月12日
附件
2020年第三批通过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评价评审单位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