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公布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0年09-12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和常规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核定表。详情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9-12月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和常规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核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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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以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闽价商〔2012〕282号)规定,我委按照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共同确认的垃圾台账等相关材料,对2020年09-12月(按抄表周期)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和常规能源发电上网电量进行核定。现将核定结果(见附件)通知你司。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