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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5-8月集中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攻坚 10项重点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9  浏览次数:502
核心提示:为切实做好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提高优良天数达标比例,减轻臭氧污染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唐山市出台了《唐山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

为切实做好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提高优良天数达标比例,减轻臭氧污染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唐山市出台了《唐山市2021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明确臭氧污染管控的重点时段、关键前体物、重点行业、管控目标,提出10项治理和管理举措,确保打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战。

重点时段:5月~8月。

关键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

重点行业:化工、炼焦、制药、农药、橡胶制品、涂料制造、化学助剂、日用化工、防水建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建筑装饰。

管控目标:把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轻度污染天改善为优良天。

重点措施:

一、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

钢结构行业、工程机械行业、木制家具制造行业、汽车制造、维修行业涂装工序原辅材料“可替尽替、应代尽代”,全面更换为低VOCs含量漆料、涂料。地坪全部使用水性涂料等低VOCs含量涂料。

二、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开展重点涉VOCs企业综合整治“回头看”。加强涉VOCs排放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推广使用先进生产工艺,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三、强化有组织末端治理

聘请VOCs专业三方团队对唐山市重点VOCs企业编制“一厂一策”,选择相应的治理工艺,实施“一厂一策”、“一源一策”,确保企业选用的VOCs末端治理设施科学有效。淘汰使用单一UV光解、等离子和一级活性炭吸附VOCs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高效治污设施,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

四、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

密封点数量超过2000个的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LDAR工作,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录入管控系统。

五、错时生产

重点涉VOCs企业及钢铁企业烧结机、水泥企业旋窑、高炉铸造和砖瓦窑等涉NOx排放工序实施错时生产。

六、错时运输

重点用车大户及港口企业汽车矿石疏港实施错时运输。

七、错时作业

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错开白天高温光照时段(应急施工除外)。

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内加油站每日高温时段停止汽油卸油作业,鼓励晚上错时加油。

八、合理安排年度生产、施工计划

化工、焦化、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错时安排停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避免在6月~8月期间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

九、强化道路保湿降温作业

增加对市区主次干道、人口密集区域周边等道路冲、刷、吸、扫、喷作业频次。采取16小时机械式+人工清洗保洁方式,对核心区周边、城区主干道及城区外环快速路进行湿扫;核心区实施洒水车和雾炮车全天循环作业。

十、强化VOCs专业执法检查

组建VOCs专业执法队伍,配备专业现场检测装备,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标国家和地方相关VOCs排放标准,全面检查涉VOCs企业废气收集率、污染防治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全面检查活性碳、吸收液等物料消耗情况,自行监测情况、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生产记录台帐、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废弃活性碳转移和处置台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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